誤點還要等旅客,是車站人員的問題,還是旅客的問題
Автор: Ju lian
Загружено: 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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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最為人詬病的就是誤點
我分析誤點三大原因
1、排點爛
2、車輛沒有確實維修
3、車站愛等人,自以為是的感動服務
依據民國93年修訂「維護行車準點執行要點」,第參項第28條站長遇列車延誤時,應盡量縮短本站停車時分,即如遇旅客眾多時,應加強嚮導,縮短旅客上下車,貨物裝卸時間或限制調車,以恢復列車準點。
此條白話文意思就是,火車誤點時沒人要上下車,就趕快關門不要再等了,大概是這個執行要點已經年代久遠,現在根本沒有在落實了!
我值乘區間從后里到潮州,北部車站我不知道,中南部車站很常聽到站員用行調呼「電梯還一個」、「樓梯還一個」、「地下道還一個」,等待時間壓在開車時間上就算了,影片中為了這些遲到的人,竟然等待近2分鐘。
為什麼這些台鐵員工要跟遲到旅客一起霸凌提早且準時來等車的民眾??
而這個陋習竟然至少維持了十年以上
要知道,區間車誤點就會影響後面的對號車,對號車誤點就會影響前面待避的區間車,這也是為什麼5/1勞動節,僅開11次車次,還被民眾拍到誤點的電子看板,被嘲笑僅11趟車次還能誤點,搞不好是哪個車站又在等旅客了吧??
「維護行車準點執行要點」第肆項第37條司機員應盡力達成準點行駛。如列車延誤時,司機員應在容許之速度範圍內,儘量趕點恢復原點行駛(所稱容許之速度,係指依路線情況及車輛種別噸數所訂之最高速度(包含彈性速度))。
為了等遲到旅客而誤點,司機員會被要求在容許速度的範圍內趕點,萬一趕點出事情了,難道又是倒楣的司機員要負責嗎?這些車站運轉值班站長或運轉員憑什麼等遲到旅客,再把趕點的風險轉嫁到司機員身上?
「維護行車準點執行要點」第貳項第22條,調度員如發現列車誤點係屬於循環性延誤者,應即檢討改進並查明原因視情況停駛部份列車,或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改善,消除其原因,以維運行之正常。
結果台鐵負責排點的那個單位,在約3、4年前試辧把潮州到斗六的區間車,一口氣拉到后里才折返,基隆到斗六的區間車,一口氣拉到嘉義才折返。拉長列車行駛時間,變相減少車輛保養時間,車輛常態性故障造成區間車誤對號車,對號車誤區間車,結果負責排點的那個單位,卻放任誤點反覆發生沒有改善
有人會說車長就不要等啊,車站有值班站長或運轉員,就算號誌來了還要值班站長或運轉員給予開車號訊才能開車,他們不給開車號訊,司機員一樣不能開,還是得乖乖配合車站等遲到旅客
我就想問這些愛呼叫火車等人的車站人員跟遲到旅客,準時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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