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子直播室】--「等器官捐贈=想人死」(2024.04.18)
Автор: 法性講堂
Загружено: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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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子直播室】--「等器官捐贈=想人死」(2024.04.18)
(一) 自己正在等候合適的腎臟捐贈,但一旦等到了,即表示有人已離世,希望得到捐贈是否心懷惡念,詛咒別人?
梵網菩薩戒十重四十八輕戒中有一條輕戒,要求受戒的佛子不可販賣棺木、殮葬用具等,因為既然以販賣棺木為生,心理上難免期待有人死,死得越多人,自己的生意越好,心術就不正了。但如果病人只是純粹在輪候合適的器官,等得到則慶幸自己有一線生機,心態上並沒有想別人死以令自己生存的念頭,和前者的心理並不相同。
輪候了一段長時間,終於等到合適的器官了,亡者捐出器官,病者接受捐贈,究竟是亡者在還債?還是病者在此生虧欠了對方?凡夫肉眼是看不清楚的,但雙方在今生有這種「緣份」,應該是大家在過去世曾經相遇,結過善緣,現在有機會令這個善緣延續下去。
(二) 佛教徒是否應該支持器官捐贈呢?
佛教徒應該清楚自己的願心,今期生命完結,就不再留戀這個世界,希望往生淨土,願意離開後把對自己已經沒有作用的色身,去幫助另一位正在受病苦的眾生,絕對是一項自利利他的善行。
雖然自己願意捐贈器官,但絕不能輕率代家人作出決定,最佳辦法是讓他對器官捐贈有足夠的認知,然後才決定是否願意捐出器官,如果家人生前並未表示同意捐贈,他會留戀自己這個身體,移除器官時會令他不捨,就有機會生起瞋心而墮入惡道,反為不美。
(三) 佛教界曾經有說法,人死後八小時內,不應亂動遺體,否則會影響其往生,但器官移植應該在捐贈者死亡後盡快進行,否則器官便可能失去效用了。應如何取捨?
人死後八小時內不能移動遺體,其實不是出自佛教經論的記載,而是源於弘一大師於1932年在廈門妙釋寺念佛會演講開示時所提出的做法,可能是他有見時人處理遺體的手法粗暴而提出的,是有其時空背景和環境因素的。再者,八小時內不移動遺體就確保能順利往生西方淨土嗎?人應該在生前就為自己做好準備,如果已經有足夠往生西方的資糧,「屈伸臂頃到蓮池」,往生淨土只是剎那間,何需八小時?
如果佛教徒生前已交代,在死後願意捐出有用的器官或已填寫器官捐贈卡,表示他心裡應該早有準備,醫生為他摘除器官反而是提醒他不要再執著這個肉身,應該要把握機會,趕快求生淨土了。
(四) 死後是否還有知覺?摘除器官時是否會感知痛苦?
繼程法師曾經向印順導師提出問題:「捐獻眼角膜者,必須在六小時內取出。這與傳統佛教人死後八小時內不可摸觸的說法是相違的。面對如此兩難,應如何處理?」
印順導師從唯識學理論分析,認為在「腦死」的情況下摘取器官,並不會妨礙亡者。他說:「人死後,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都已停止作用,即使第八阿賴耶識未離身,也不會有痛苦的感覺,因為身體有痛苦是身識與意識的作用,阿賴耶識不會令人有痛的感覺。」
如想對「死後八小時內不得移動遺體」作更深入了解,可參考慧開法師的《佛教臨終與往生助念之理論建構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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