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象与深渊:星星科技造假案
Автор: 爱自嗨
Загружено: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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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A档案:欺诈案例
1. 虚构销售业务 这是星星科技虚增收入的核心手段。2019年和2020年,星星科技通过其子公司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星星)、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星星触控)、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星星精密)、广东星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星)等虚构销售业务。
◦ 2019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约13.84亿元。
◦ 2020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约31.92亿元。
2. 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 星星科技通过子公司星星精密、星星触控等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来进一步推高收入。
◦ 2019年,以此手段虚增营业收入5,519.36万元。
◦ 2020年,以此手段虚增营业收入6,581.32万元。
3. 虚构采购与利用虚假折扣虚减成本
◦ 虚构采购:星星科技子公司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大幅虚增营业成本。2019年虚增采购金额约4.02亿元,2020年虚增金额高达15.74亿元。
◦ 虚假采购折扣:为了调节利润,子公司星星触控与供应商约定虚假折扣,直接虚减营业成本。通过这种方式,2019年虚减营业成本419.91万元,2020年虚减营业成本154.81万元。
4. 少计商誉减值损失 星星科技此前收购了星星触控和星星精密100%股权并形成了商誉。由于上述虚构销售、租赁和加工业务导致这两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分别虚增了数亿元收入),星星科技在2019年和2020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使用了错误的财务基础数据。这导致公司未如实计提商誉减值,从而虚增了当期利润。
◦ 更正后,2019年需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约1.47亿元。
◦ 更正后,2020年需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约7.29亿元。
5. 组织化、系统化的造假实施 为了落实上述财务造假,星星科技高管层采取了严密的组织手段:
◦ 组织成立了“年度报表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美化”财务报表和资金运作,。
◦ 与配合造假的单位签署《业务居间合作协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年报数据调整决定》等文件。
◦ 对外联络相关主体配合造假,对内统筹子公司财务人员具体实施。
造假后果统计: 通过上述手段,星星科技在2019年度虚增利润总额约11.7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1.20%);在2020年度虚增利润总额约16.6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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